公共机构节能

关于开展塔城地区2023年公共机构 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9-21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92100000001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9-21
发文日期 2023-09-21 有效性 文号

地委各部、委,地区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活动。现就2023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为7月10日至16日,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2023年全国低碳日为7月12日,低碳日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活动重点

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总结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突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反食品浪费、节水护水等重点工作,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地区各级公共机构需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三、活动安排

(一)观看国家节能宣传周线上活动。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国家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7月12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2023年全国低碳日公共机构主题活动;7月1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绿色3分钟展播活动。请地区各部门,各县(市)组织观看(具体观看方式见附件)。

(二)积极组织参与能源紧缺体验。7月12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地区各级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出行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倡导公共机构停开公共区域照明,停开除数据中心等特殊区域外空调,停开五层以下办公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鼓励干部职工停开私家车,践行“135”绿色低碳出行。

(三)组织开展节能宣传“五进”活动。按照《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各级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同步开展好面向“学校、企业、社区、商场、机关”等领域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活动,提升全民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

(四)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地区各部门、各县(市)要扎实有序开展好宣传活动,要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兴媒体,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方式深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降碳意识。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印制宣传海报发至地区各部门、各县(市)(请地区各部门7月12日在六和创业大厦A区一楼领取海报),各部门单位在重点区域张贴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地区各部门、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干部职工及全社会广泛参与节能降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降碳做出表率。

(二)认真总结、体现特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结束后地区各部门、各县(市)对本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于7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线上活动指南202309211755196336.docx

联系人:赵婷婷  0901—6114027(传)

邮  箱: wxxn@xjtc.gov.cn(稿件图文并茂,突出亮点特色, 来稿请注明“节能宣传周信息”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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