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服务
关于推荐申报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33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8-03 | |
发文日期 | 2021-08-03 | 有效性 | 文号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信局,各地州市工信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2021-2025年,中央财政计划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重点支持全国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和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充分发挥自治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现就推荐申报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
按照财建〔2021〕2号文件明确的标准,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推荐,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小巨人”企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推荐名额不限。(财建〔2021〕2号文件可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政策发布”栏下载)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按照财建〔2021〕2号文件明确的标准,从符合条件的国家(或自治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推荐,优先推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要求平台集聚技术、资金和人才等创新资源,能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别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的示范平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采取自愿申报原则,乌鲁木齐市推荐8家平台、其他地州市各推荐1家。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工信局组织本辖区内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填报《新疆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情况表》、《新疆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按提纲提供重点“小巨人”企业情况介绍。
(二)请各地州市工信局推荐本辖区附合条件的示范平台申报,按工作《实施方案》提纲报送平台情况介绍。
(三)请各地州市工信局分类汇总企业、平台填报的表格、情况介绍、《实施方案》,于2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企业处(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过期不予受理,同时不接受企业、平台单独上报的材料。
(联系人:谢慧张哲0991-4523430/4523449)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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