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及解读
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 优秀工程师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度)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6170000000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5-06-17 | |
| 发文日期 | 2025-06-1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人才强塔”战略,按照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规定,经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优秀工程师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申报指南如下。
一、培养方向
面向全地区范围实行公开申报,围绕加快构建地区“5+2”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采取“人才+项目”方式,给予人才补助和项目资助,重点支持一批本地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拔尖人才,托举培养一批有发展潜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的青年骨干人才,在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及数字化转型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工程师。
二、申报人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申报人须在地区内工作1年以上且目前在塔工作、全时在职在岗,原则上应在地区缴纳社保满6个月。
2.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应为在地区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含实行负责人制的自治区驻塔单位);用人单位(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在地区内注册满2年(2023年6月16日后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体条件
1.拔尖人才
(1)申报人须连续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研究方向聚焦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发展前沿领域,研究成果转化实效显著。
(2)产业带动引领作用突出,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作为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研发团队主要负责人,能够带领团队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取得创新成果,在项目建设、产品创新、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工艺提升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能够服务地区各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3)具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或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4)评选出的拔尖人才须成立工作室,培养帮带青年人才不少于2人,在支持周期内,注重在学术水平、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取得和转化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成长为本部门先进工作者或优秀骨干。
2.青年骨干人才
(1)申报人连续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在各行业技术领域的应用与实践中勇于创新,有较大培养潜力。
(2)积极参加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活动,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造诣。具备解决生产现场复杂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带领一个技术小组就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技术难点开展攻关,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
(3)具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以上两类支持人选,45岁以下青年人才占比不少于50%。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报。
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2025年度)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
2.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逆层次申报;已入选第一批“塔城英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实施期满后,不得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3.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低于或者接近地区已立项项目的。
4.同一申报主体内容相近的项目,已申报其他人才计划或科技计划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且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6.申报主体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列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申报程序
优秀工程师项目支持人选确定,一般须经以下程序。
(一)发布指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流程、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和评审标准等,经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塔城党建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和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发布。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须按照本指南要求,自主选题确定一项拟开展的科研攻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示范等创新创业项目、资金预算和预期成果等,填写《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优秀工程师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注册单位账号后,再由申报人注册个人账号和人才登记认证,经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三)单位推荐。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进行广泛组织动员,采取同行专家评议等形式,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自选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步推荐人选,经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县(市)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将初步推荐人选材料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报所在县(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由县(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对所辖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审,将复审通过的推荐人选材料经新疆智慧党建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172.16.245.11/tyzc/#/login)推荐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平台申报时推荐单位需选择所在县<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地直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线下复审后,经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报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平台申报时无需选择推荐单位)。
(四)专家评审。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重,查重后由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邀请自治区、地区专家(含财务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创新创业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人选确定。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专题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审定后,将评审结果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召开局党组会议,提出初步建议入选人员名单和项目资金支持额度,同步征求纪检、公安、税务、市监等部门意见建议,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提交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正式入选名单,由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入选通知。
(六)签订任务书。经全职在岗核查和安全风险检视无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入选人员签订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及可量化的绩效指标,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四、支持措施
对按程序遴选确定的培养人选,由塔城地区人才发展基金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分年度拨付,资助额度根据评审得分或等次分级分类确定。
遴选确定的拔尖人才全周期最高给予3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青年骨干人才全周期最高给予2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同时可根据所在单位发展及自身成长需求赴疆内外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研修学习、实践实训。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培养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帮带青年人才和政府奖金。根据《“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政策规定,支持资金可提取最高不超过30%作为政府奖金,用于个人补助,原则上按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余最少70%须用于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约定的创新创业活动内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应建立“一人一档”培养档案,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在科研条件、资源共享、培训交流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存在违规行为或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正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得申报。申报人及所在单位(依托单位)须分别签署《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优秀工程师项目诚信承诺书》。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人才推荐、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指导申报人员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对推荐人选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只公示人选姓名、单位,不得公示人选其他个人身份信息。
(三)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申报材料、初步人选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有关情况要严格审核把关。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科技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查和过程管理。对于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的推荐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下一年度限额推荐等处理。
(五)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须按照《关于印发<“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及项目经费管理使用。
(六)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20:00至2025年6月30日20:00。同时,各县(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地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需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或扫描件及电子版,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安*雨
联系电话:0901-6227154 18199012708
联系地址:塔城市六合大厦F区511室
附件:
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优秀工程师项目申报书
202506171825065918.doc
2.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优秀工程师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202506171825162840.doc
3.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优秀工程师项目诚信承诺书
202506171825250083.doc
塔城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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