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交通和产业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地区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交通和产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计划;按权限审核、上报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筹协调清洁能源取暖、农村电网建设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地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按权限负责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审核上报或审批煤炭资源开发矿区总体规划;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煤炭淘汰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指导电力生产调度和供应使用;统筹地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自治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有关政策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承担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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