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信息
塔城地区开展2023年自治区地方储备粮 (玉米)建储验收工作
时间:2024-04-29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2900000247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4-04-29 | |
发文日期 | 2024-04-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2024年3月6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下达自治区政府玉米储备计划的通知》(新粮粮〔2023〕106号)要求,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新疆玉米安全储藏技术要点(试行)》的规定,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塔城地区财政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塔城地区分行,前往新疆乌苏国家粮食储备库对自治区政府储备玉米建储情况进行验收。
经初验,入库玉米均符合国标中等以上质量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安全水分要求,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限量标准,现已达到验收条件。
今后,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新疆玉米安全储藏技术要点》的要求,严把入库玉米质量,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常储常新、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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