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0700000003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5-04-07 | |
发文日期 | 2025-04-0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塔城地区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下班或休息时间没处办”难题,积极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进一步满足群众办事服务需求,让群众在非工作日也能正常办理涉及民生的各项业务。
二、服务形式
(一)工作日“午休办”
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3:50-15:50)安排各专区窗口轮值办理业务,晚间下班后酌情延长时间(19:50-20:20)。
服务范围:综合窗口审批区(塔城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残联)、公积金专区、市监专区、社保专区、医保专区、税务专区、便民服务专区、不动产专区等高频事项,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清单。
(二)周末“不打烊”
服务时间:周六上午(10:00-14:00)。开放部分窗口值守并确保企业群众能够正常办理业务。
预约方式:通过线上平台、电话提前预约,按需求开放业务办理。
服务范围:综合窗口审批区(塔城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残联)、公积金专区、市监专区、社保专区、医保专区、税务专区、便民服务专区、不动产专区等高频事项,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清单。
(三)24小时自助服务
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作用,填补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的服务盲点,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智能的办事渠道,支持社保查询、征信证明打印、水电气自助缴费等业务。
三、人员安排
轮班制度:工作人员分A/B班轮岗,保障调休权益。
技术支持:安排专人维护自助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线上配套服务
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引导非紧急业务线上办理。
开通延时服务咨询专线。
(二)监督与考核
设置投诉渠道,定期抽查服务质量,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通过满意度评价器、回访等方式收集群众反馈。
五、特殊群体服务
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群体免预约优先办理。
上门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士等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大厅办理业务的特殊群体,将服务窗口搬到群众“家门口”,用“自己跑”代替“群众跑”
六、实施时间
该方案自2025年4月1日起试行,根据运行情况动态调整。
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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