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合作组织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面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0-00542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0-11-04 | |
发文日期 | 2020-11-04 | 有效性 | 文号 |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面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9〕34号),就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下简称“惠农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以夯实为农服务平台、增强为农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为方向,推动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构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社有企业为龙头、基层组织为骨干、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基本建成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惠农服务平台建设布局更加合理、人才队伍更加专业、运作机制更加高效,具备农资供应、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等综合服务功能。农业生产服务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累计达到2656万亩,建成各类农业生产服务中心260个,庄稼医院达到637个,从农业生产服务延伸到农产品购销与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合作金融等配套环节,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网络
县以下综合服务平台是直接面向农民、开展惠农服务的基础,必须夯实,不能弱化。要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经营服务网点,整合各方资源,采取社有资本独资、成员共同出资,与乡(镇)村联合投资、吸收社会资本入股等多种筹资方式,打造县有惠农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三级惠农服务网络。
1.加强县级供销合作社统筹运营能力。县级供销合作社牵头整合社有企业、涉农部门、现有经营网点、社会资源,在县域范围内创建县级惠农服务中心,面向乡镇服务站提供农资、日用消费品配送、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政务代办以及承接政府购买等综合服务。组织基层社创建乡镇惠农服务站,承接县级服务中心项目,对村级服务点提供商品配送和综合服务支持,形成上下联动、交叉运行的惠农服务体系。
2.强化乡镇惠农服务站重点服务功能。根据各乡镇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实际,强化乡镇服务站的重点服务功能建设。在耕地集中连片、农业产业规模较大的乡镇,侧重建设为农社会化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等生产服务平台,强化农资供应、测土施肥、农机作业等生产服务功能。在粮食和鲜活农产品主产乡镇,侧重建设农产品烘干、冷藏、仓储、加工、交易等服务设施,强化商品化处理功能。在商贸集散地和人口集聚乡镇,侧重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乡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强化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生态养生等生活服务功能。
3.拓宽村级惠农服务点建设途径。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一批,在原农资、日用消费品门店基础上升级硬件设施,配备信息化设备,增加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基础金融等惠农服务内容。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利用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承接乡镇惠农服务站有关服务。开展“村社共建”新建一批,由乡镇惠农服务站或基层社牵头,联合村“两委”和各类经济组织,组织农民共同建设服务点。争取财政项目资金创建一批,由县级供销合作社牵头组织,选择产业基础好、村集体凝聚力强的村或扶贫联系村建设一批设施
好、功能全、信息化水平高的示范服务点。
(二)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拓展行动
1.打造各类托管服务平台。依托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基层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围绕当地主导和特色农业产业生产服务需要建设农业生产性服务中心。由农资经营企业牵头、地(州、市)和县级供销合作社统筹组织,新建和改造具备农资供应、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技推广、在线诊断等服务能力的新型庄稼医院,带动全系统庄稼医院改造升级。
2.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围绕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领域选择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土地流转经营,打造现代农业服务标杆。县级供销合作社围绕农资、农机、植保等服务领域,采取出资创办、服务带动、招募合伙人等方式规范培育服务型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筑牢农业生产服务基础。各级供销合作社围绕农资统购和农机跨区作业等领域,组织系统内外有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展区域性农业生产服务联盟,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覆盖全程的生产服务。新疆农资集团、以及其他农资企业,要推进农资企业与农机装备企业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推行“技术指导+农资供应+机械作业+土地托管(流转)”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模式,组织开展配方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技科普咨询、生产信息发布等农业技术配套服务。新疆天山羽人农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农业无人机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挥人才、技术、设备和飞防植保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开发先进适用、智能高效、安全环保的农业航空植保装备,加快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
3.推广多种托管服务方式。依托各类托管服务平台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综合性和全程托管服务。大力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由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储、销等农业生产全程或环节服务。供销合作社联合村“两委”引导农户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农户自愿原则由村“两委”统一组织将碎片化农地集中起来联耕联种,由供销合作社为小农户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
4.延伸托管服务链条。积极探索开展集成推广节水、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应用,促进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融合,助力绿色农业发展。各地(州、市)供销合作社要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平台、商超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产后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服务。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共同组建产业化联合体,促进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依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生产标准,带动小农户提升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组织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带动小农户获得更多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指导协调,制定推进措施,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合作对接,协调落实配套政策。县级供销合作社负责协调争取县乡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充分整合资源,做好具体实施。
(二)加强协同推进。要切实担负供销合作社事业的领导职责,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形成为农社会化服务的合力。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联合,加快推进与党政涉农部门、涉农企事业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的横向联合,依托自身服务网络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实现协同服务,推进一网多能、一网多用,提升服务竞争力,不断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融入现代农业发展。
(三)加强督导推进。要及时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强化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为农社会化服务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关于“供销合作社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量不低于当地总任务量的15%”的要求。同时,积极争取全国供销总社“新网工程”资金,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力度。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利用系统内外培训资源,做好技术培训,建设一支人员稳定、技术熟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新疆供销学校要紧紧依托供销合作社优势资源,突出办学特色,抓好生源、师资和特色专业建设,加大组织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合作社带头人及各类农业产业专项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实现产教融合发展。新疆天山羽人农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要高质量开展飞防植保技术培训,为全区供销合作社构建农用无人机飞防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和运维保障。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引进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面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和企业干部职工做好配套培训。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