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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间:2024-03-27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32700000182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3-27
发文日期 2024-03-27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3月22日,塔城地区供销合作社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梁景国代表地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作工作报告。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塔城地区供销合作社章程》履行了理事增(替)补程序,审议《塔城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霍春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地区供销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塔城地委、行署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供销社六届四次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为农服务、市场开拓、产销对接、基层建设、风险防范、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做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彰显新的时代价值,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

会议强调,地区供销社系统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发11号文件要求落地见效;坚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适应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新要求,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切实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坚持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稳住主营业务和经济运行基本盘,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增强自身综合实力;坚持把深化综合改革作为中心任务,更多运用改革的办法、市场机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提高市场化运作能力,勇于攻坚克难,积极探索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大动力。

会议表彰了2023年地区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沙湾市、乌苏市供销社做大会交流发言。

地区供销合作社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供销社第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包括拟替补理事)、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干部在各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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