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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供销办事处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时间:2022-04-01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2-0023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4-01
发文日期 2022-04-01 有效性 文号

3月11日上午,地区供销办事处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六届二次理事会暨六届二次监事会议精神,表彰了2021年地区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地区供销办事处党组副书记、主任作了题为《坚定信心 砥砺前行 为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塔城地区供销系统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了2022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1年,在塔城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有力指导下,地区供销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按照地委重点工作部署,积极应对疫情风险挑战,主动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做出了新贡献。2021年,全系统全资、控股企业资产总额1.49亿元,总负债0.7亿元,所有者权益0.79亿元,利润总额3989万元;2021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收入25.78亿元,利润总额6046万元。塔城地区供销办事处荣获2021年度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二等奖。

会议要求,2022年供销系统要着力抓好6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坚持不懈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坚持不懈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着力深化综合改革,切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四是加快提升流通服务水平,助推新疆特色农产品“走出去”。五是持之以恒抓基层强基础,着力推进基层社提质增效。六是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大力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效。七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及对口援疆机制。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塔城地区供销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新使命新职责,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大力推进综合改革,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为农服务水平,以昂扬的姿态奋力开创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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