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信息
塔城地区供销办事处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365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8-10 | |
发文日期 | 2021-08-10 | 有效性 | 文号 |
3月12日,塔城地区供销办事处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地区供销办事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塔城地区供销嘉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塔城地区棉麻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供销合作社全体干部在各县(市)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传达自治区供销社五届九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地区供销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第二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20年地区供销系统工作,并对供销系统2021年工作任务做了安排部署。
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断增强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一是启动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各县市供销合作社要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不断丰富创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实现途径和有效路径。加强与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联合,不断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提高综合服务效能。二是加快补齐改革短板弱项。今年,地区供销社将组织召开“社代会”,各县市供销社也要抓紧召开代表大会,有效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加快健全双线运行机制,统筹推进行业指导体系、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高效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三是加大社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借鉴国有企业改革经验,深入推进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造。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做强做优做大社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厘清社有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类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健全内控机制。
一、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一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把为农服务摆在首位,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做好“供销合作社+”这篇大文章,形成全产业链服务体系。构建以县级社为主导、以基层社为依托的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真正实现县域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惠农服务中心覆盖率100%、村有惠农服务站覆盖率达50%以上。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业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保障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供应。因地制宜扩大土地托管面积,扩大配方施肥、飞防作业、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积极开拓农产品加工业,做强农产品市场,做活新型乡村服务业。 二是加快形成城乡网点广泛覆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流通新格局。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完善社区生鲜超市、智慧农贸市场等零售网络,形成产地市场、集散地市场和销地市场有机联结、分布合理、高效流通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农产品集采集配、直供直销、订单农业等业务。同时,通过打造供应链管理、电商交易、市场销售等一体化全产业体系,把“两张网”打造成更加高效的流通网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对口援疆省市供销合作社的联系,大力推进特色优质农产品出疆。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消费帮扶。提升“832平台”运营水平,继续办好系列产销对接会,带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重点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田废旧地膜综合治理,积极建立县乡村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二、夯实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基层基础。一是加强县级供销社的指导和扶持、增强县级社的统筹能力。继续推进县级社参公管理等历史问题解决。加强对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推动县级社合理规划县域内经营服务资源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探索推进“县基一体化”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水平,规范县级社对基层社资产的监督管理。二是提高基层社的发展质量。依托“一社一卡”平台,摸清底数。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与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逐步消除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三是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围绕供销合作社传统优势产业,继续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进与村“两委”联合协作,提升农村惠农服务站建设水平,持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会议强调,各县(市)供销合作社抓紧编制供销合作社“十四五”规划,广泛听取意见,充分科学论证,加强系统规划的上下衔接,确保规划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规划出台后,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地委招商引资重点工作部署,抓紧抓好。同时,做好春耕备播农资的采购、调运、储备等工作,春耕备耕工作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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