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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0 12:12:59 塔城地区公安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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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并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塔城地区公安局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行署关于政务公开各项要求,优化政策发布和推送、强化政策解读和关切、深化警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助力塔城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通过网站频道发布稿件16条,通过微信等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2711条;主动公开我局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2022年财政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财政类信息;围绕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等新出台的便民措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公安局绩效考核范围,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制定考评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41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塔城地区公安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决策公开有待加强,工作衔接环节薄弱,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等问题。下一步,塔城地区公安局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形式多样、覆盖不同层面的学习和培训,抓好《条例》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二是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压实各警种、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工作环节衔接,推进闭环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加大力度,回应关切。强化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公开,重大决策事项公开、重点改革任务执行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塔城地区公安局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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