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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2-09-05 11:34:2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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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政提字〔2022〕5号

阿达力别克·库尔曼委员:

你在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塔城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6月21日,全地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起,同比下降30%;死亡7人,同比上升600%;受伤2人,同比下级84.6%,造成经济损失200.57万元,同比增长514.28倍。

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塔城地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成果和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促指导分管行业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管理,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确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明确企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究分析评估岗位安全风险,制定管用的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督促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加强对企业一线技术工人岗位安全培训,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二、健全长效机制,全面保障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先手棋”,制定“两委三部”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及联络员制度,明确“两委三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严格落实“五项机制”,做到安全生产管理重源头强遏制。一是落实追责问责机制。突出安全生产问责前置,对于发现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二是落实媒体曝光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专项执法检查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企业一律在地区电视台、塔城日报、塔城零距离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三是落实错峰生产机制。建立完善重大敏感节点期间错峰生产机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格落实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制度,合理控制有限空间生产作业面人员密度。四是落实双重预警机制。紧盯安全风险较大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突出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落实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五是落实专家查隐患机制。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选定一批懂专业、懂技术的人才组建安全生产工作专家库,分门别类成立专业技术工作小组,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共同参与专项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等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三、紧盯薄弱环节,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绝对安全

坚定坚决“唱黑脸、出重拳、除隐患”,组成常态化督导检查组,深入各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指导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和铁的纪律,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全力推动落实重点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任务分工,制定下发《塔城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推进新时代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加大落实力度,加强地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及时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印发《塔城地区关于〈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把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到最基层、第一线,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制定印发《塔城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采取“四同步”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截至6月22日,共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督导检查4次,成立检查组29支,出动检查人员210人,检查单位(点位)1061处,发现问题隐患5348条,已整改3634条,其余未整改的问题隐患均已形成整改台账,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正在整改中。

(三)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坚持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制定31个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清单,助力督导检查中及时发现深层次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地区共成立检查组3001个,督导检查7897家(次),检查单位21302家(次),整改消除问题隐患38358条,责令133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对214家企业进行约谈警示,对29家企业实行联合惩戒,给予行政处罚796家(次),罚款651.89万元,加强了地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面提升了地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同时,由地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对地区17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将发现的问题以工作提示或督办通知等形式印发至各牵头部门,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4月29日湖南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塔城地区高度重视,分别于5月1日、5月7日、5月12日和5月20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4.29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坚持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制定并印发《塔城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自建房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在5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明确自建房专项整治内容,由地厅级领导带队,成立自建房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开展为期1周的督导检查,深入查找重大风险隐患,加强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问题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着力从根本上、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紧盯消防通道占压等“老大难”问题,注重运用源头治理、物防技防、执法整治等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2021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150次,排查灾害事故隐患1180条,治理隐患1070条,曝光车辆15000辆,劝离违停车辆7600余辆,处罚200余人次,罚款50000元;开展应急演练691场(次),开放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82家(次),受教育人数达28.39万人(次);2021年计划新增停车泊位14902个,现已完成新增13510个,加装充电桩424个,集中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积极组建应急专家队伍,从地区各行业领域选取专业监管人员30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22人、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22人,组成地区安全生产专家库,提升专业水平。应急管理部门争取辽宁援疆项目资金800万元,自今年起分五年聘请辽宁省安全生产专家,每季度对塔城地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现场培训,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水平。同时,按照“专兼结合、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原则,推动高危行业企业、重点功能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103支2789人(其中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5支,125人;专业救援队伍9支,173人;社会救援队伍1支,179人;基层兼职应急救援队伍78支,2312人),配备专业救援装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煤矿职能划转后,地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温刚同志于4月22日带队前往疆内外各高校引进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应急管理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监管人员工作水平。

四、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塔城地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责任。二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聚焦突出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治理。四是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探索地区应急信息互通、应急队伍联动、应急资源共享的应急合作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2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

主管领导:杨** 职务: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18097718889

承 办 人:王** 职务:副支队长

联系电话:1520901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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