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70号提案的答复函
塔地政提字〔2021〕44号
张旭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考考务工作人员及监考老师待遇的提案》收悉,经转地区教育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收费标准的复函》(新计价费〔2002〕562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7号)精神,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费23元/每科,其中8元/每科留报名点使用,考务费15元/每科上交国家和自治区,监考教师劳动报酬由考生报名考试费列支,因此无法提高监考教师待遇。同时,普通高考作为国家级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对于监考教师有较高的要求,全疆各地州均使用高级中学为标准化考点,且由高中教师监考高考,因此高中教师无法回避高考监考。
感谢您对高考考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教育局
主管领导:崔树彬 职务:党组成员、地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901—6238505
承 办 人:唐努尔 职务:考试中心科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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