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68号提案的答复函
塔地政提字〔2021〕43号
夏建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医疗机构聘用人员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的提案》收悉,经转地区财政局、人社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将编制内工作人员纳入财政供养系统,并按照既定比例安排人员经费(全额预算单位由财政全部负担,差额预算单位由财政与单位共同负担)。各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聘用人员经费均由各单位自行负担。目前,地区人民医院核定差额事业编制458名,实有人员402名,空编56名,建议地区人民医院积极与人社、编办等部门对接,共同做好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录工作,以便解决编制内工作人员不足及医院负担重的问题。
此外,地区已印发《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暂行)》(塔地党办〔2019〕34号,根据各事业单位空编岗位情况,针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高层次人才以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急需的特殊人才,采取以考核招聘的形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切实缓解地区紧缺人才现状。同时,地区不断加大本地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实施援疆“交往交流交融”项目,利用好援疆人才培养资源,选派专业人才赴辽宁免费培养学习。做好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继续依托国家和自治区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卫生系统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着力提升卫生人才整体素质。
感谢您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人社局
主管领导:卡日甫汗·铁木尔汗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0901-6223707
承 办 人:李福华 职务:创业指导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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