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29号提案的答复函
塔地政提字〔2021〕31号
马忠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转地区交通运输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10月,地区印发《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塔行办发〔2020〕47号),从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督导落实;县(市)人民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强化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今后,地区将努力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更好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
感谢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
主管领导:聂* 职务:副局长
联系电话:18690128311
承 办 人:贾* 职务:公路科科长
联系电话:1869012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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