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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13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1-07-27 16:10:23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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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政提字〔2021〕26号

马依山·扎合帕尔、巴尔娜古丽·托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引进的建议》收悉,经转地区人社局、卫健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急需人才的引进力度

(一)实施人才引进。地区已印发《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暂行)》(塔地党办〔2019〕34号),根据用人事业单位空编岗位情况,针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高层次人才以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急需的特殊人才,采取以考核招聘的形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切实缓解塔城紧缺人才的现状。

(二)落实引进政策。一是落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补贴待遇,按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二是落实急需紧缺人才周转住房待遇;三是落实引进人才职级、职称政策;四是落实配偶安置、探亲待遇、工龄待遇、户口迁移、人才绿卡等相关政策。

二、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一)完善人才培养、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意见的实施方案》精神,地区加大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一是充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开通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二是实施职称评审倾斜政策;三是加大岗位聘用倾斜力度,可以根据队伍建设需要自行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于乡镇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实行动态管理。

(二)人才培养支持。评选“名师名医名人”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

三、加大本地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

(一)实施援疆“交往交流交融”项目,利用好援疆人才培养资源,选派专业人才赴辽宁免费培养学习。

(二)做好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继续依托国家和自治区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卫生系统人才培养力度。

(三)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着力提升卫生人才整体素质。

感谢你们对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人社局

主管领导:卡日甫汗·铁木尔汗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0901—6223707

承 办 人:李* 职务:创业指导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3899377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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