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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40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1-07-27 16:08:40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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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政提字〔2021〕25号

刘海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转地区财政局、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10月16日,地区印发《塔城地区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从“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等方面,详细部署了地区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财税优惠政策依据。同时,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先后印发《2020年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工作要点》(塔银信〔2020〕2号)、转发《关于〈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指引〉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指引〉》的通知(塔银办〔2020〕66号)、转发《关于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中小银行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塔银发〔2020〕35号)、转发《关于下调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的通知》(塔银发〔2020〕54号)、《新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塔银发〔2020〕53号),下发《2021年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工作要点》(塔银信〔2021〕3号)、《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塔城地区货币信贷工作的意见》(塔银办〔2021〕20号),着力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力度,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感谢您对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财政局

主管领导:丁正全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

承 办 人:葛晓娇 职务:地区政府和社会资本(PPP)中心副主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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