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塔城地区行署机构>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公开事项>政务会议>正文

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2022-03-08 10:13:29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3月3日,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总结2021年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重点任务,切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大美塔城。地委书记魏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听取了2021年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塔城地区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地区区级河流河长、湖泊湖长组成人员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分类施策、健全机制,全面提高水资源高效利用水平。坚持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多措并举,夯实水资源管理的工作基础;稳妥推进,高质量完成退地减水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治建并举,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整体向好。综合施策,深入开展生态廊道恢复治理保护工作;把握难点,着力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维护;加强协调,有效促进水生态良性循环利用。

会议强调,要依法精准、科学管控,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严格依法治理,切实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突出源头管控,深入开展涉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强化系统治理,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和水污染防治。

会议指出,要明确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地区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既要统筹协调又要各负其责,定期巡查责任河湖,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真正做到履职尽责;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创新丰富宣传方式,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的浓厚氛围;严格考核问责,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紧盯要害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以有效的监督促进河湖长责任全面落实。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阿依丁·托留汗主持会议。地委委员张立东,地区总河湖长,自治区区级河流地区河长、副河长,地区级河流河长、副河长,自治区区级湖泊地区湖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