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塔城地区行署机构>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公开事项>人事任免>正文

关于金俊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06-29 12:58:57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塔行干〔202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金俊哲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院长;

林英子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免去钟红珊同志地区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陈颖同志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6月17日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