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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叶尔美克·托合达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7-08 10:36:3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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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1〕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叶尔美克·托合达生同志任地方志编辑办公室副主任;

曹春同志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晓明同志任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县级);

免去提力克·哈力克同志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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