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17号建议的答复函
瓦哈普·俄德勒什等2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州人大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塔城地区各级党政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认真传达学习和执行《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婚姻管理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新民办发〔2022〕7号),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塔地党办字〔2023〕29号)、《致广大干部群众的一封信》等文件;地、县(市)、乡(镇)、村队(社区)四级均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在村(社区)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等群众组织,通过健全领导机构,强化措施落实,推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同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按照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不断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及各项制度,将移风易俗纳入村(居)民公约。
下一步,塔城地区将把移风易俗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合力推动移风易俗取得扎实成效。 同时,发挥地、县两级融媒体平台作用,多角度、立体式宣传移风易俗政策法规和工作措施,宣讲优良家风家教故事,举行移风易俗文艺表演等,推进革故鼎新、化风成俗,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引领社会新风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民政局
主管领导:张* 职务:地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13199786999
承 办 人:白** 职务:地区民政局社会工作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1899975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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