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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9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2-09-06 10:51:19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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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尔恰特·居曼等3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边境县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裕民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对于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地表水的过度截流,致使区域生态所需水源不能得到有效补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区域生态环境的“自我”抗灾能力。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属于体系工程,需要地方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一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知,结合辖区实际摸清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主因,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退地减水、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逐步恢复区域水资源自然补给能力,保障维持区域生态,如森林、草原、湿地的正常供水量,提升区域自然生态植被对自然灾害的消解力,抗风险能力。二是鉴于地区及县(市)财政财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政策对接,进行相关生态修复、恢复、污染防治等项目储备规划计划,提升项目资金的申报力度和质量,不断扎实巩固相关生态工程项目成果。做好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2022年,已开展塔城市、裕民县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三是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兵地协作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兵团第九师各团场的工作沟通,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恢复共促共进方案,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恢复及抗灾减灾工作质量。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帮扶,加大项目资金申报力度,助力提升裕民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及自然灾害防治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2022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主管领导:张**  职务: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01-6283333

承办人:魏**   职务:地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工程师

联系电话:1521480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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