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函 B 2017-12-15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关于推动巴什拜电影拍摄,促进巴什拜文化发展的建议》经转地区文广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关于巴什拜电影拍摄资金问题,地区将密切关注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此方面的项目支持情况,由地区文广局积极配合裕民县政府申报项目。关于影片发行问题,地区无此职能权限,电影发行权在省级文化部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相关内容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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