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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的答复函 B

2017-12-15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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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裕民县旅游业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地委、行政公署高度重视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发展,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支持旅游业发展。经多方努力,裕民县作为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巴尔鲁克山景区现已获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并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小白杨哨所成为地区范围内最典型的红色旅游资源;连续多年举办的“新疆裕民山花节”已成为自治区级旅游节会活动。

下一步地区将积极支持裕民县旅游产业发展。一是指导裕民县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在入选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把“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二是支持裕民县加大旅游项目建设及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全县旅游产品开发。裕民县巴尔鲁克山综合旅游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融资已申请银行贷款1.3亿元,即将开工建设。地区旅游局已将该项目上报争取列入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单,以获得国家旅游局的重点支持。在巴尔鲁克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拆迁改造、游客服务中心和景区内外道路、旅游厕所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也正积极向自治区旅游委、国家旅游局申请旅游优选项目资金和旅游项目扶持资金等政策资金支持。三是支持裕民县不断拓宽创新融资理念,构建旅游投融资平台,推行政府+社会资本多元筹资模式,解决旅游投资难的“瓶颈”问题。四是加大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旅游业自我发展能力。把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区干部培训计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既立足对本土人才的培训培养,又想方设法引进高素质专门人才,努力培育一支会管理、懂经营、善创新的旅游管理经营队伍。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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