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塔城地区行署机构>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公开事项>人大建议>正文

关于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B

2017-12-15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关于提高塔城机场冬季航班正常率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塔城机场目前开通的航线是乌鲁木齐—塔城—乌鲁木齐,由天津航空公司独家运营。2016年天津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情况如下表:

(图一:塔城机场2016年航班正常率统计图)

从图表中反映:夏季航班正常率平均为76.25%,冬季航班正常率平均为72.45%。塔城机场总体航班正常率在民航机场运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夏秋航季(5月至10月)航班不正常的情况主要是:航班延误其主要原因是乌鲁木齐机场夏季繁忙,而塔城与乌鲁木齐间往返的夜间航班时刻正处于乌鲁木齐机场运行高峰期,乌鲁木齐民航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管制中心对航班流量控制,造成航班延误。

冬季(1月至4月、11至12月),航班不正常情况主要是:航班取消、航班延误。其主要原因一是冬季降雪、低能见度和跑道积冰等天气原因;二是天津航空在塔城机场天气不符合标准时为不影响其他机场的后续航班对塔城机场航班采取取消的措施;三是塔城机场冬季运行的除冰雪保障设备不足。

为提高塔城航班正常率,更加方便旅客出行,一是加大投入,及时购买先进的除冰雪设备,提高冬季除冰雪能力。二是及时再引进一家航空公司执飞乌鲁木齐—塔城—乌鲁木齐航线,提高运力储备,减少因独家航空公司运行,而导致的航班取消及不正常情况。

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