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44号提案的答复函
周卫东等2位委员:
你们在自治州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方案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产业振兴基础不强的问题。地区坚持“稳粮、优棉、强果、兴畜、促特色”发展思路,大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418.85万亩,产量257.72万吨,棉花种植365.46万亩,产量46.94万吨,粮食产量创新高;牲畜存栏402.29万头(只)、出栏276.48万头(只),肉、蛋、奶产量达到9.85万吨、0.53万吨和8.13万吨;充分发挥塔额盆地高酸海棠产业及乌沙枸杞、葡萄、蟠桃林果基地效应,不断调整林果业结构,增加高端特色果品供给。下一步,将深入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主攻单产、稳定总产,打造优质油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巩固提升优质棉花基地地位,深入实施畜牧业振兴行动,持续推动肉牛肉羊增产、奶业振兴,加快发展现代马产业,持续推进果蔬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冬春蔬菜自给率。
二、关于农村本地人才缺乏问题。地区大力实施人才振兴行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2022年,动员组织129名优秀国家公职人员在村任职,调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59人,深入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开展基层干部培训班26期、培训1538人(次),组织1018名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赴辽参加培训。依托党员教育“直播大讲堂”,开展培训10轮(次)、2.34万人(次)。下一步,将积极引导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城市人才下乡,持续做好农业科技人才“引、育、用、留”等工作,大力培养本地“土专家”“田秀才”,精心搭建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实验试点平台,全面推进农业科技服务人才有偿服务机制落地,打造农业科技人才助农兴农新高地。
三、关于新型经营主体不多的问题。地区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地区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244家;纳入家庭农场名录库管理家庭农场23609家,登记注册家庭农场3983家;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1200余家。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程度存在发展层次较低,自我发展能力弱,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下一步,一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农民合作社依照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利益分配,增强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统筹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专业化布局、规模化生产,提高产业整体规模效益,大力推进农产品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二品一标”认证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认定。三是提升人员素质。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研讨交流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对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培训,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理清发展思路,找准规范发展方向,促进主体高效发展。2023年计划开班2期,培训160余人次。
四、关于村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能不足问题。一是探索集体经济运营新模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资设立或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二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直接经营或依法承包经营模式经营其他农村土地。三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入股联合、项目开发、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与涉农大企业、大集团实现联合发展。四是大项目扶持。对村集体申报实施的特色优势产业、高产创建、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村环境整治、农机具购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优先重点扶持。
五、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不高问题。地区共编制171个“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新建卫生户厕3039座,整改问题户厕13350座;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活动,持续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8.5%、集中供水率为99%,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下一步,全面落实《塔城地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抓好人居环境五年行动方案落实,稳步提升卫生户厕普及率,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开展以“三清三改两提升”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做好“院内院外六件事”,促使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提升。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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