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76号提案的答复函
塔地政提字〔2021〕45号
塔木加·达木东苏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新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方面的建议》
收悉,经转地区文旅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地区将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方面,积极支持和指导和布克赛尔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建立完善继承人制度,指导项目保护单位制定年度传承人培训计划,不断壮大传承队伍,鼓励传承人带徒传艺,激发传承人的工作热情。同时,指导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资金,加大对项目传承人的扶持,积极申报、发放传承人活动补助资金,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力度。围绕“文化润疆”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动,指导塔塔族传统糕点、蒙古族奶酒、蒙古族服饰等传统手工技艺项目探索开展市场化运作,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新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文旅局
主管领导:王* 职务: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13565786578
承 办 人:党* 职务:非遗中心副主任
联系电话:15022808806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