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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39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1-07-27 16:38:45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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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政提字〔2021〕36号

王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课外培训辅导机构泛滥的提案》收悉,经转地区教育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地区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新教基〔2018〕40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人社、民政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年审评估。同时,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安厅、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新教函〔2021〕594号)《关于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和信息咨询类公司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新教传〔2021〕11号)等,开展清理清查工作,每年分批公布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并在政府网站、“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塔城地区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师德师风问题监督举报内容和电话,坚决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确保举报有渠道,投诉有回应,监督有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家长教育方式,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力的教育局面。提高师资水平,加强家校互动,让家长实时了解学生动态,以正确的教育方式多方引导学生,给学生构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以教育讲座、家长会宣讲、优秀家长评选等活动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思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三是地区将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创新教育方式,提高课堂效率,推行素质教育,构建家校联合育人机制,培养好每一位学生。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住建局

主管领导:郭 刚 职务: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

承 办 人:加沙尔·卡日甫汗 职务:房产科四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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