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13号提案的答复函
塔地政提字〔2021〕13号
杨永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的提案》收悉,经转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地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12月20日,塔城地区成立了由地区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兵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2月30日挂牌组建了试验区建设指挥部,推进试验区建设工作。地区多次与兵团第九师沟通对接,达成“兵地一个规划,共建试验区,携手促双赢”共识,共同推进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试验区启动详规编制。同时,围绕《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8方面27项任务,在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已批复的8个开发开放试验区、自贸试验区各项政策,实地考察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经验的基础上,在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于2021年1月下旬研究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初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先后2次征求兵团第九师意见建议,主动赴兵团第九师座谈交流、研究讨论《实施意见》。对于第九师反馈意见,综合考虑,充分吸纳,多次逐字逐句研究讨论,反复斟酌修改完善,已形成《实施意见》(代拟稿)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目前,地区正在积极推进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事宜,将进一步加大与兵团的沟通联系,争取早日获得批复。
感谢您对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指挥部
主管领导:兰东晴 职务:综合组组长
联系电话:
承 办 人:刘玉洁 职务:项目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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