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017号提案的答复函
塔地政提字〔2021〕3号
李颖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政务环境的提案》收悉,经转地区司法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共中央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要求,塔城地区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办法》。随着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推进,全国人大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各项法律法规都在进一步完善,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并且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增强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为加大各级人民政府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地区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能力水平,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严肃追究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感谢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司法局
主管领导:周* 职务:副局长
联系电话:15276999666
承 办 人:万* 职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联系电话:1356578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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