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函 B
《关于解决农作物品种多乱问题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关于提高品种审定标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品种审定委员会由农业主管部门设定;品种审定由两级审定(国家和省级审定)组成。
关于解决农作物品种多乱杂问题方面:为强化品种名称和种子样品统一管理,地区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二是认真做好网上报备工作,实行双报备制;三是向农民致公开信;四是建立《塔城地区种子质量承诺和有瑕疵种子召回制度》;五是聘请农民义务监督员;六是创新管理机制,实行片区负责制;七是建立健全种子案件举报、重大案件上报和督办制度;八是加强种子市场专项治理, 创新执法模式,打造企业诚信体系;九是建立新品种准入制度,加强品种管理;十是政府出台了《塔城地区小麦良种收购享受粮食直补政策暂行办法(试行)》,将小麦良种收购纳入粮食直补范围,与粮食收购享受同等直补政策。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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