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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函 B

2017-12-15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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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牧业合作社培育力度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抓手。近年来,地区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培育发展农牧业合作社,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下大力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向农民宣传专业合作组织的意义、作用、相关政策和发展典型,充分调动他们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向社员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合作理念、经营技巧等知识,增强成员合作发展的意识。二是深化人员培训。分层次、分步骤、有针对性地抓好合作社成员尤其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督促各县市安排一定数量的培训资金,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三是健全管理机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科学制定合作社章程,积极构建“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决策管理、利益分配、信息服务、资金积累、风险防范等制度,不断提升合作社内部管理水平。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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