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59号提案的答复函 B
《关于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关于“建议增设法制课程,落实师资到位,保证课时”方面。在课程设置上,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按国家要求将中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课程统一改为《道德与法治》,在六年级下册和八年级上册设置法治专册课程,全地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现已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在落实师资方面,目前全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岗位存在较大空缺,结合每年的教师招聘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积极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
二、提案关于“建议聘请专业人才对现有教师开展培训”方面。地区教育系统每年组织教师,采取集中教育、网络自学等方式,参加国培、区培、继续教育等,培训方式多样。
三、提案关于“建议加大投入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及“建议进一步加强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方面。按照国家规定,塔城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经费由各级地方财政承担,由于地、县(市)财政存在较大差异,且财力均不足,在加大经费投入,建设法制教育基地、保证专款专用方面当前仍存在一定困难,我们将责成财政、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保障经费的足额投入。
四、提案关于“建议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学校应该尽可能保证心理辅导的课时”方面。塔城地区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每所学校均配备1—3名心理辅导教师,面向全体学生的共性问题进行以发展和预防为主的心理健康辅导,在课时安排上遵照国家、自治区课程设置标准进行,暂无法对某一课程课时量进行增减。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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