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扫码人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政策解答
问:为什么要推行“扫码入企”行政检查工作?
答: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意见》;2025年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着力纠正行政执法“四乱”等问题。塔城地区落实部署要求,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塔城地区推进“扫码入企”规范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探索推行“扫码检查”新模式。加之改革前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地区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设有弱项,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偏低,行政执法计划系统性不足,执法行为随意性较大,执法质效不高。“综合查一次”改革不深入,检查频次不均衡,市场主体迎检压力较大。专项行动期间,地区查找问题线索83条,纠治“四乱”问题6个,移交违纪违法线索14条。
问:目前扫码检查在塔城地区推广到什么程度?
答:2025年10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拓展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7个部门;2025年底实现扫码检查在31个行政执法部门全覆盖。
问:入企扫码的推行对行政检查发挥了什么作用?
答:一是入企检查必扫码。2025年集中赋码8.94万个,新增市场主体在领取证照时,一并领取“塔通办涉企检查码”。行政执法单位入企检查必扫码,企业通过“亮码告知”可核验执法人员身份、检查事项及法律依据,不扫码企业可拒绝接受检查,并依据公示公告的途径向执法监督部门反映。二是行政检查必监督。“码上评价”功能赋予企业在线评价检查行为话语权,通过扫描行政检查评价码或“塔通办”公众号企业账号对检查行为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层级的评价。执法监督部门在线监测入企检查情况,督促适时调整监督检查任务,对企业评价“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执法检查行为进行跟踪核查。三是检查频次必压减。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依据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执法部门可以线上制定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邀约对同类主体有检查任务的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针对性平衡同类主体检查频次。对同一时段不同执法部门分别检查的,企业可将线索反馈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核查、处置。
问:后期如何实现扫码检查的数据提升?
答:一是巩固扩大覆盖面。对地县两级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回头看”,将应当纳入的单位和事项全部纳入,同步推动80个乡镇(街道)扫码检查有效覆盖、发挥作用。二是深化政企良性互动。组织协调执法部门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持续开展扫码检查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客观、公正评价,有效监督执法行为。三是推进平台功能优化。分析研判平台功能与涉企行政执法需求之间的契合度,充分征求企业意见建议,优化提升系统功能。用好“白名单”制度和预警、阻断机制,提升行政检查效能,促进“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