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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5-03-19 19:33:05 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 点击:[69]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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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背景和依据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将应急能力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塔城地区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依然存在应急预案管理统筹性不够、应急预案实效性不强、应急演练不足、救援人员能力不强、事故现场救援机制不够完善、救援不够科学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敏感、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塔城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预案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制定了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为规范塔城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急工作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塔城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主要内容

《塔城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等7 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与应对、风险评估。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地区级领导机制、地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地级工作机构、应急指挥部,地、县(市)级组织指挥机制,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

(三)预防预警机制。从风险防控、事故预警、预警级别、预警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调整和解除,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监测预判,恢复重建抓好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保护塔城地区公民和机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四)应急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分级响应进行了规定和说明。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 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系统。

(五)后期处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的调查评估、资金保障和工作总结做出部署和安排。  

(六)保障措施。对全地区各级、各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队伍保障、物资与通信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七)预案管理。进一步明确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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