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塔城地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06-19 17:15:31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政策解读主体:地区医疗保障局政策解读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初向东(地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日常解读人:迪力努尔•伊不拉伊木(地区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联系电话:0901—6230086 相关内容 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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