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工作制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主体:地区司法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杨将华(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日常解读人:王君城(地区司法局法治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0901—6223462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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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解读人:王君城(地区司法局法治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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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