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力哈尔·赛依甫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塔行干〔2025〕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夏力哈尔·赛依甫汉同志任行署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地娜·地木拉提同志任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尹江进同志任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孙文涛同志任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新华同志任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哈里木·木扎哈力同志任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胜利同志地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新同志地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薛梅同志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光布加甫·那日苏同志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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