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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存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4-06-06 18:32:35 行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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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李存鹏同志任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威龙同志任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持日常行政工作),免去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迪力木拉提·斯拉之丁同志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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