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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俊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06-29 12:58:57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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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金俊哲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院长;

林英子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免去钟红珊同志地区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陈颖同志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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