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暂缓岗位体检结果公示和考察公告
各位考生:
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暂缓岗位体检工作已初步完成,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考察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体检结果公示期为2022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对体检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在可提供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公休日可发邮件,以具体发送时间为准。)
(二)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
(三)体检不合格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结果有异议,须在3月5日至3月9日之间,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办公室将视情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逾期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默认体检结果;对于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本岗位面试合格(公安岗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四)“待定”为有体检项目尚明确结论,后期会陆续公布体检结果;“暂不作结论”为孕期考生,待产后由个人书面申请做“X光”检查及其他应检查项目后,公布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工作自2022年3月5日起至3月14日。
(六)进入考察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打印)并填写《考察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地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
(八)进入考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考察单位通知或主动与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或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察或未经考察单位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含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者)出现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安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并进行体检、考察。
上述各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1-6239549、6230237(请在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拨打)
联系邮箱:446463360@qq.com
附件:1、各县(市)及地直各部门(单位)考察工作通讯录
2、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暂缓岗位体检结果公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3、2021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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