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补录公告
根据《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188个空缺岗位招聘224人补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补录原则
补录工作按照《简章》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补录人员范围
参加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分数线的考生。
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以及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考生不在补录范围。
(三)补录条件
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空缺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补录方式
本次补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开展。同时适当调整放宽部分无人报考或空缺岗位资格条件,考生自愿报名(详见附件1),在同一岗位内符合条件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相应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请对应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和身体条件的岗位报考。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审核,如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考试,在后续招考环节中因复审确认或举报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核实后取消考试资格。
(五)相关要求
1、岗位选择。考生可任意选择空缺岗位报名,不受原报考岗位领域限制,但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加分和排名。对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乡镇空缺岗位的,可在笔试成绩中按《简章》要求对笔试成绩加5分,并按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原报考乡镇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地区级、县市级空缺岗位的,笔试成绩已按政策加分的须扣除加分,并按扣除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印证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造成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二、补录程序
补录按照发布公告和空缺岗位以及考生报名、成绩查询及岗位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补录公告、空缺岗位
补录公告和空缺岗位表(见附件1)在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和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操作。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通过照片专业工具审核处理后方可上传)。
2、缴费时间及方式:2021年5月9日10:00— 5月15日18:00,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每人15元,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入围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人数,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围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5月16日下午18时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通道查询本人报考岗位个人排名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1年5月18日至20日,共3天。资格审查地点定于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大学。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需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下载、填写《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毕业证、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到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报考要求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5)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按要求转递考生人事档案的证明。
岗位因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或经确认放弃资格审查(含未按时参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递补时间定于2021年5月22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25日至27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共3天。
面试地点:定于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大学。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及费用: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合格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
(3)面试期间,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
(4)面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参加面试的顺序号,不能泄漏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含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6.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结束次日18:00前,将在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大学门口对总成绩进行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做好参加下一环节准备。
(五)专业水平测试
须进行专业水平测试的岗位详见《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评
1.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岗位详见《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2. 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
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时间、地点、人员及要求,将在总成绩公示时一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公安系统岗位须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附件:5、6、7)。相关操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执行(附件8)。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在体检结果公示5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可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含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地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含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者)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须填写《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8),并与个人档案同时报考察单位审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学历、专业、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部分特殊岗位须根据行业要求进行考察。(进入考察人员请提前落实档案保管单位或调取个人档案,以备考察)
(九)公示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环节之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和补录。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分别到地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上岗报到或未向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请假报备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3年之内禁止参加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补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补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补录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考生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随意放弃聘用资格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取消补录资格或按规定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后期网站发布的提示或通知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信息发布
本次补录工作中,公告、报名、缴费、成绩查询、公示、通知、提示等各环节信息均通过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tc.xjrs.gov.cn/)了解补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如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访问时,将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
政策咨询: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901-6239549(工作时间)
咨询邮箱:446463360@qq.com
报名技术咨询: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01-6223077(工作时间)
咨询邮箱:tcldxxzx10@163.com
监督电话:0901-6223804、6268240(工作时间)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以上电话如无人接听,可将咨询问题发至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回复。
附件:
1.《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参考)
3.《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
7.《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8.《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含修订内容)
9.《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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