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函
黎星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沙湾市中医院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转地委编办、地区人社局、沙湾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医院按床位数与编制1:1.1的比例核定。”根据《关于对沙湾县<关于确定沙湾市温泉中医院床位编制的函>的答复》(塔地卫字〔2013〕49号),批复沙湾县温泉中医医院(沙党编〔2013〕42号更名为“沙湾市中医医院”)床位数96张,无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卫健委的批复文件,不能作为核定编制的依据。目前,沙湾市中医医院核定事业编制47个,实有在职人员44人,空编3个。
就中医院缺编缺人,特别是医疗康复养老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沙湾市制定以下相应办法和措施:
一是从2021年起连续三年,沙湾市中医院每年招聘30余人,所有招聘人员纳入财聘管理,由沙湾市医院实行统一招聘,同工同酬。
二是一体化管理后,原中医院在编人员按照市人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实施院科两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是在医保资金定额预算管理上实行市医院和中医院总额合并预算管理,每年按照市医院定额预算增长比例同步增加中医院医保资金定额预算,在不超过地区规定增长比例的基础上,力争每年市医院和中医院合并新增医保资金达到1500万元,确保中医院正常运转,发挥中医特色。
四是结合沙湾市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开设特色专科,积极引进医联体疆内的一些知名专家,开设中医堂或中医馆,开展中医特色诊疗,使老百姓能享受到高质量的中医特色诊疗。同时,充分运用援疆资源,借助鞍山市丰富的中医资源,参照医疗组团式援疆政策,计划每批引进10名中医专家到沙湾市进行为期一年的医疗技术帮扶,通过专家传帮带进行学科建设、业务帮扶,带动沙湾市中医院开展中医特色治疗。
五是为进一步推广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十四五”规划发展方向,推动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于中医院基础设施、设备、学科发展。同时,通过人社部门绿色通道,引进相关中医专家;利用人才引进项目,吸引本辖区或周边知名中医、高层次人才到中医院坐诊。
六是计划后期逐步建设人才公寓、援疆公寓及住宿楼,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提供住房,为医院中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感谢你们对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沙湾市卫健委
主管领导:蒋 * 职务:主任
联系电话:13999329660
承 办 人:刘* 职务:办公室干部
联系电话:1502622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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