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函
任黎星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力量的建议》收悉,经转地委编办、地区人社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1〕22号)精神,自2012年起,地、县两级执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内部挖潜相关规定。从2012年至今,除自治区专项下达的编制外,再未给地、县新增过编制。在2018年—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时,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及相关政策,各县(市)均在本级编制总量内,对各部门(单位)编制进行了统筹调配。
二是根据中央相关改革精神,拟对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执法等机构进行规范。待中央及自治区相关改革政策下达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将按照政策要求进行规范。
三是塔城地区已出台人才流动的相关政策,定期召开人事调配工作会议,在充分征求调入、调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感谢你们对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 塔城地委编办
主管领导:贾玉兰 职务:副主任
联系电话:0901—6235893
承 办 人:李晓峰 职务: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科长
联系电话:0901—626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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