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红亮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裕民县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转地区发展改革委、文旅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塔城地区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工作,近年来持续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十三五”期间,利用援疆建设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支持裕民县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补齐裕民县旅游基础设施短板,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动裕民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地区积极支持裕民县加大旅游项目建设及基础设施投入,累计投资2.07亿元全面提升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演艺中心、观景台、停车场、露营地、游客服务中心等,为5A级景区创建工作打下了基础。2021年将投资6200万元建设裕民县塔斯特景区二级游客服务中心入口至双龙湖生态景观道路,投资2100万元完善裕民县巴尔鲁克景区硬件设施。
下一步,由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地区文旅局指导裕民县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策划、申报和审批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力度,推动裕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边境县旅游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
主管领导:郝好红 职务:党组成员
联系电话:*
承 办 人:邹家祥 职务:农经科科长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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