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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派出督查组

2017-02-14 00:00:00 新华社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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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李克强考察灾后重建的云南鲁甸,再三问询围拢人群,有没有没领到工资的农民工?现场陆续有人举手抹泪。总理随即“命令”随行的国务院部门负责同志:农民工欠薪发现一起解决一起。这一问题必须反复抓、抓到底,既治标又要治本,这是政府必尽的责任。(资料图)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指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增加农民工打工收入、增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尤其要坚决解决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派出督查组,赴部分省区开展实地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主要督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情况,重点围绕五个方面:一是督查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重点督查工程建设领域督促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全面推行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情况。二是督查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欠薪涉嫌犯罪行为情况。重点督查健全农民工欠薪投诉机制,畅通窗口、门户网站、“12333”热线、投诉举报电话等欠薪投诉举报渠道以及通过媒体或在工地设告示牌等方式广而告之的情况。三是督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情况。重点督查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情况。四是督查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督查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情况。五是督查加强组织领导情况。重点督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立完善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要通过此次实地督查,切实解决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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