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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主任会议

2018-11-16 00:00:00 新疆政府网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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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主任会议,决定本月27日召开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第七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草案)》的议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草案)》的议案;审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的《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审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的《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渔业资源保护条例》;会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18年1月—10月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本级预算变更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疆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自治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对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塔河胡杨林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自治区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军、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马宁·再尼勒、索跃参加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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