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
11月23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新疆人民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听取了《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草案)》和《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社会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李学军、王永明、穆铁礼甫·哈斯木、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马宁·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赵冲久、自治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地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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