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苏市委员会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3月1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对乌苏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4月2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乌苏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扛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政治担当。市委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统一,切实增强了市委班子成员和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照自治区党委反馈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印发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体系,构建市委领导统筹抓、牵头单位具体抓、责任单位配合抓的三级落实格局,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深化统筹落实。市委将巡视整改事项列入重要会议常态化安排部署,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24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整改,市委常委会每半月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各县级牵头领导对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任务逐条研究,督促整改落实,形成合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委紧盯整改重点难点,督促纪检、组织部门将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纪检、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开展全覆盖监督,把整改成果运用贯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严从实推动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动态跟踪整改情况,及时提醒盯办,做到按期销号。
二、聚焦问题发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强化理论武装。在市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工作调度会等各类会议上,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开展集体学习46次。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交流主题,明确学习方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交流发言,不发言的班子成员提交书面材料,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及时补学。
2.加快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制定《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乌苏分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乌苏分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召开“市区园一体化”会议4场(次),解决企业发展难点问题20余条。深入实施产业链招商,推动“强链、补链、固链、延链”,落实产业项目10个,到位资金34.46亿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对项目发展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营造了稳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大力实施旅游兴市战略。丰富现有景区业态,编制《乌苏市全域旅游规划(2023—2035)》,不断完善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甘家湖国家沙漠公园克孜加尔湖和泥火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接待能力。截至2024年12月,佛山国家森林公园累计接待游客19.9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950万元;泥火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乌苏市“十五五”储备项目;完成阿拉山温泉提升改造;克孜加尔湖旅游接待设施已建成运营。
2.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新建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完成城区集中供热换热站项目、城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持续完善城区道路交通及亮化设施建设,完成2024年度“十大民生实事”,群众的幸福感和城市文明同步提升。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闭环资金申报流程,确保财政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3.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42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单位的事项开展全面梳理,全部在中心窗口实现业务受办,截至2024年12月,累计办理业务22.27万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4226件,平均减少办理环节75%。做好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技术指导,开展培训5场(次)、510人(次),干部运用平台能力进一步提升。
4.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定超载牲畜减畜计划和草畜平衡核查方案,签订责任书1873份。有序组织牲畜减畜工作,开展执法巡查4500余人(次),发放告知书6份,行政处罚3起。加强草原退化治理,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围栏补播工程项目,完成退化草原面积控制在20%以内的整改目标。
(三)关于落实全面依法治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
1.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委和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中青班等3个主体班培训97人(次)。调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述法,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向塔城地委年终述法报告内容。召开年度专题述法工作会议,8名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126名提交书面报告,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2.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制订《乌苏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乌苏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内容清单》,组织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8人(次),参加旁听庭审434人(次),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梳理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59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3件,备案培训1场(次),涉企法规规章政策清理1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开展。
3.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单位,开展监督4次,下发意见书2份,督促整改问题6个。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执法不规范问题突出的部门主要负责人4人,对其他重点单位开展案件评查2次,下发意见书27份。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执法骨干481人(次)。统一执法文书,梳理行政执法事项3472项,制定64种《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依托乌苏市网格化精准服务智慧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录入案件631件,动态掌握办案情况,及时纠错纠偏。
4.扎实开展校园普法。发挥学校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开足法治教育、思想政治、道德养成等课程,开展法治教育讲座等活动130余场(次),受益4万余人(次)。扎实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2场(次),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宪法意识。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一校一法律顾问”聘任法律顾问35名,实现校园全覆盖。
(四)关于推进团结稳疆、文化润疆,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
1.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多部门联动发力,在市级媒体平台刊发民族团结模范人物、典型事迹、活动稿件21篇,举办专题宣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活动3场(次),在辽宁营口举办专题宣传1场,讲述乌苏民族团结典型事迹《摇床的故事》《馕坑里的故事》,受教育2000余人(次)。利用好199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51个民族团结示范点等各类基层阵地,加快推进2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创建进度,持续丰富教育内容和载体。
2.建强基层文化阵地。以基层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为契机,做好统筹共建共用,17个乡镇文化站功能室配备齐全,常态化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开展文化“六进”46场(次),举办独库公路通车仪式、中秋文艺晚会等文化活动13场(次),参与人数5.2万余人,不断激发基层文化活力。开展培训6期、130人(次),提升文化工作者专业素养。
3.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发挥市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会议3次,逐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做好重大节点、极端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集体约谈40余家(次),行政处罚2次。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农机安全、交通运输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开展培训48场(次),2600余人(次)。积极推广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用好大数据分析,消除安全隐患871条。加强对城区消火栓、消防水鹤的维保,消防水鹤完好率100%,消火栓完好率90.59%,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方面
1.扛牢管党治党责任。市委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市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听取市委履行主体责任报告4次,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报告4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逐级压实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开展约谈2人(次),市“四套班子”成员约谈3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占比66.7%。
2.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市委常委会每半年分析研究政治生态情况,市纪委制定《乌苏市2024年政治监督清单》,确定2项政治监督方案,发现问题99个,督促整改99个。重点加强资源、民生等领域党委(党组)自身建设,依托“小切口”整治发现问题38个,推动整改38个。加大“一把手”监督,常态化开展“一把手”履责谈话800人(次)、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746人(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约谈单位负责人39人(次),参加“三重一大”会议622场,监督“探头”作用发挥明显。
3.加强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长效化监管重点行业部门,加强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廉政教育,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医疗、住建、政法等部门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12场(次)、677人。督促卫健、医保等部门健全内控机制,制定《乌苏市卫健系统干部离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乌苏市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行为规范》2项制度,完善责任清单14项、权力清单27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和集中整治,发现问题113个,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16个。
4.持续纠治“四风”顽疾。市委成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瞄准易发重点节点,开展联合监督11场(次),整改问题113条。持续推进干部作风整顿,狠刹享乐奢靡之风,违纪行为同比下降68.7%。用好案例资源,拍摄警示教育片3部,汇编忏悔录2册,全市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4场(次),受教育7815人(次)。认真落实精文减会部署要求,制定年度精简类文件计划,严格计划管理,2024年度实际发文数量同比减少33.7%。
(六)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修订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议事规则,调整市委、市政府班子分工,进一步细化职责。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职能作用,深入基层调研,服务市委决策。对涉及重要项目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一律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不得以各类议事机构代替市委常委会作出决定。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对17个乡镇、159个村队进行专题指导评估,形成《乌苏市基层农村党建工作指导评估报告》,为市委提供决策依据。结合“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常态化抓好巩固、提升、整顿工作。制定《乌苏市加强“小微权力”清单化流程化管理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实施方案》,厘清“小微权力清单”,明确监督重点、方式和程序,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化。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前往疆内外12所高校开展人才引进“校园行”活动,通过“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名,招录党政人才51人、事业编83人。加大人才引进政策待遇落实力度,在子女教育、薪资福利、就医住房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兑现各类补贴122.4万元,申请“天山英才”“塔城英才”项目资金316.5万元,不断提升人才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乌苏市从严管理监督村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通知》,细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清单,拓宽监督渠道,查办投诉举报案件4件。充分发挥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作用,适当向乡镇、街道倾斜。探索建立村干部“基本+绩效”结构报酬制度,持续加大推荐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考录公务员或事业编力度,激励各类人才扎根基层,担当作为。
(七)关于整改责任落实、提升整改成效方面
1.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将上次巡视、审计监督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与本次巡视整改相结合,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持续研究整改,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整改,推动各类问题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上次巡视反馈整改不彻底的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自治区审计反馈整改不彻底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其余5个按计划推进整改。
2.压实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把问题整改纳入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范围,下发工作提示8份,开展监督检查9次。组织部门把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3.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坚持长期整改,再次梳理职能部门建立的整改制度,及时筛除70项不适宜的制度。以本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制定完善相关制度68项,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关于科学有序推进城市建设方面
编制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5个专项规划,完成《乌苏市2024年城市体检报告》初稿编制。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实施教育类改造项目11个,补齐医疗、教育服务短板。基本完成老城区15个小区改造任务,配套设施计划在2025年气温回暖后进行安装。
(二)关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方面
开通“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受理办结群众诉求175件。坚持多部门联动,接诉即办,化解急难愁盼问题。打通5条断头路,为88个路口安装红绿灯、路灯、标识标牌1146套,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强化物业管理,解聘服务不达标企业6家,成立业主委员会75家。下一步,继续推行国有企业兜底与业主自治相结合原则,力争物业覆盖率达到80%,23个零散住宅楼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自治管理。
(三)关于大力推进不动产证办理方面
制定《乌苏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完成1434套不动产首次登记。下一步,聚焦保交房重点交付项目,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班,加强监管与服务,提供房源1798套,加快安置房建设力度。
(四)关于扎实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方面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春、秋两季退耕还林工作,与776户种植户签订退耕还林补充合同,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集体约谈1场(次)。市政府督查室、市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指导组,对全市各乡镇退耕还林工作进行自查验收,下发督查通报5期,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退耕还林整改“红黑榜”,对各乡镇指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春季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加大检查指导,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五)关于持续发挥产业项目效益方面
严格落实“分类指导帮扶产业发展”部署及“四个一批”工作要求,专人负责20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资产运营常态化监管和全流程监督。截至2024年12月,累计收益317.58万元,增长233.43万元。下一步,将持续优化“联农带农”机制,制定资产管护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及风险防控方案,确保项目资产发挥效益。
(六)关于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方面
把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日常学习内容,常态化组织学习。召开市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6个方面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对账销号。下一步,持续督促市“四套班子”成员按照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发挥好“头雁”作用。
四、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效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大纵深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持续提升整改成效。市委坚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巡视整改集中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缓慢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对短期无法完成整改任务的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市委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工作始终,从体制机制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推进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把问题整改与推动乌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事业结合起来,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加强统筹协调,把整改工作落脚点放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来,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5年5月14日至6月4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92—8512258(工作日10:00—20:00);通信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黄河路188号(乌苏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七楼市委办公室);邮政编码:833000;电子邮箱:zgwsswbgs@163.com。
中共乌苏市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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