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关于地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6月7日至7月5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巡察。2024年7月26日,地委巡察组向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是党中央在新时期为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地委巡察组对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巡察,既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是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和鞭策,进一步推动了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校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政治责任,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把握整改要求,提升整改成效质量,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质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方面。一是召开党委会议12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4次。积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工作实践,成功承办了500名选手参加的第三届“辽塔杯”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召开了第二届“政校企人才联合培养,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场观摩推进会”,加强了“校校合作”“校企合作,与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等3所院校签订了合作协议;与铁通签订委培协议,企业投资200万元为我校建立实训场地;与北京点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该公司将每年援助20万元,为我校免费提供师资培训、实训教学模拟软件应用和校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二是加大债务化解,一年来化解债务近800万元。同时,争取自治区专业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项,争取建设资金600万元。以赛促教、促学,积极选派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6名学生获得自治区大赛不同奖项,55名学生获得地区级大赛不同奖项;提升毕业生毕业证+技能等级证书“双证”比例和一次性就业率、升学率,2024年有280名学生参加了技能等级认证;207名学生顺利进行岗位实习,107名学生顺利就业,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9.7%;168名学生参加三校生考试,升学率达到63.69%。三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大力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氛围,持续推进在校学生混班混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坚持每天奏唱国歌、每周升国旗,利用早读开展诵经典、唱红歌,举办秋季运动会、演讲比赛等,各民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四是重新修订了党委工作计划、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计划和方案中重点凸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增加《中华传统文化》课时数,由以前的每周2课时增加到4课时。修订完善了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修订了学生综合评价考核细则,将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其中,占考评总分的30%;制定了《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评价细则》。五是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文艺汇演2场次,组织学生参观乌苏博物馆3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班会4次,开展了普通话专题讲座2场次,参与学生1000人次,推普周组织600多名学生集体诵读《沁园春·长沙》1场次,组织观看红色电影40余场,接受教育学生1800余人次。
(二)关于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是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会议,结合学校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将“创建国家级实训基地”“智慧校园”等不切实际的目标任务进行了修订,细化了措施,规划更符合学校实际。二是2024年10月以来,已有10名教师通过了自治区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双师型”教师达到23名,占比38.33%,已超过职业学校专业教师30%的标准。积极选派教师参加技能大赛、“1+X”教师培训、企业培训,有11名教师取得了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了实操技能,解决了焊接、汽修、数控等专业课程实操教师不足的问题;扩大招生规模,秋季招生700人,在校生数1532人,焊接机器人、四轴立式加工中心设备在实训教学中充分发挥作用,不再闲置。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纳入学校党委会议审核,党委书记亲自把关并抓好责任落实,责任清单与学校工作实际、职责分工紧密结合。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责任清单,督查分管科室工作落实,并向党委书记汇报半年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对2023年运用“第一种形态”的3名党员教师进行跟踪回访。二是细化纪委成员工作分工,加强日常监督,通报履职不尽责的教职工1人,责令检查1人,结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围绕师德师风、公车管理、学生资助、校内工程、招标采购等开展日常监督,发现并督促相关科室解决问题6项,协助科室完善制度3项,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1人。组织党员积极观看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刊发刊播的警示教育片和专题片,及时传达地区纪委印发的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党员在乌苏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1次,邀请乌苏市纪委相关人员来我院开展《条例》解读培训1次。
(四)关于维护学生利益方面。协调财政部门发放717名塔城户籍学生2020年11-12月生活补助42.72万元,补发2023年秋季学期504名学生助学金7.401万元。
(五)关于防范风险隐患方面。一是列出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计划清单,对2018年回购教师周转房161.4万元和2023年购置图书款33.14万元上报市财政,列入政府隐性债务待支付。上报市财政局图书购置造价咨询费和消防改造图审费、设计费、造价咨询费等前期费共16.25万元,待财政支付。二是推进消防改造工程进度。2024年8月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2024年9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消防水池地基基坑已挖好。与乌苏市委政府沟通协调,向乌苏市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建设资金3次。
(六)关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一是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面向全体党员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党课各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党支部每个季度评选一次“民族团结党员先锋岗”,激励党员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7月以来两个支部评选“民族团结党员先锋岗”5名,并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四微活动”。二是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招生就业科、学生科4个科室进行交流调整到位,并选拔教务科、实训科、总务科、教研室、信息技术科5个科室负责人。三是开学初学校党委召开了团委专题会议,听取了团委工作汇报,配齐了学校5名专职团干部。校党委积极联系塔城地区团委和乌苏市团委解决了入团名额不足问题,由以前的80个名额增加到120个名额。自8月以来,学校组织开展团干部培训3次,培训16人次。学校团委面向入团积极分子上团课2次,观看红色电影9场次,组织团日活动和社区志愿活动10场次,参与660人次,培养入团积极分子185名。
(七)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一是向乌苏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并且乌苏市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4)新4202民初387号,判决被告新疆宸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双方于2014年11月10日签订的《工程款支付协议》,将未完工的“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学校已列出推进计划,指派党委副书记负责此项工程建设工作,目前主体已认证,消防工程已完成、内部装修已基本完成,水电暖正在安装调试,已完成工程量的92%。积极争取塔城地委、行署和乌苏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截至目前,乌苏市分管领导召开由市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参与的工程现场协调会2次,召开现场办公会4次,已拨付工程专款80万元。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确保职业教育的正确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把德育教育、劳动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忠诚于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己任。加强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大思政教育。紧紧围绕民族团结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教育、法治教育等牢固树立“五个认同”,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落实到学校教育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建强师资队伍,加强教师培训学习,做好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以名师引领带动教师成长。扩大办学规模,力争2025年在校生达2000人以上。打造特色鲜明的优势品牌专业,扩大“1+X”试点专业,对接区域发展需求,加强校企合作,培养大批有较强生产技能人才进入企业,确保学生就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2-6899875;通信地址:乌苏市淮河西路1218号,邮政编码:833000;电子邮箱:295875001@qq.com。
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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